记者 任重 实习生 关月
非成熟商圈及及重要交通枢纽区域,如果房地产项目用地已依法出让,经规划部门批准发生住宅与商业建筑面积用途比例转换的,不再增收土地价款。
7月7日,重庆(楼盘)市人民政府办公厅下发关于公布重庆市减轻企业负担政策措施目录清单(第四批)的通知,其中提到不少针对房地产企业的减负调整。
商住性质转换
非成熟商圈和枢纽,商住比例可换
《通知》提到,主城区成熟商圈及重要交通枢纽区域已依法出让的房地产项目用地(商住混合或居住用地),经规划部门批准发生住宅与商业建筑面积用途比例转换的,由国土部门委托具备资质的土地评估机构评估土地使用权人申请修订土地出让合同时点住宅与商业建筑面积用途比例转换前、后的土地楼面地价,按转换前、后土地楼面地价之差与原土地出让合同约定的建筑面积的乘积补缴土地价款。主城区除上述成熟商圈及重要交通枢纽外的其他区域已依法出让的房地产项目用地(商住混合或居住用地),经规划部门批准发生住宅与商业建筑面积用途比例转换的,不再增收土地价款。
房产证办理
地价首期款已付,可分期办房产证
出让房地产项目凡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可按缴款比例分期办理房地产权证:已按土地出让合同约定的付款方式缴清土地价款首期款项的;因政府原因未能按期交付已缴纳土地价款对应比例土地或影响建设进度且缴款比例达到50%以上(含50%)的;外资企业受让人以外资结汇方式缴纳土地价款且缴款比例达到50%以上(含50%)的。分期办证的地块土地面积比例与地上计容比例均不得超过已缴纳的土地价款比例。
因修路小区分割,可分宗办证
受让人按规定缴纳土地价款后,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申请分宗办理房地产权证:因市政道路、地形地貌等自然分割成块,且规划部门批准有建设规模的土地;项目规划方案中分期建设且规划部门批准有建设规模的土地;受让人自行申报且经规划部门批准分宗方案的土地。
房地产项目可按已分宗办证土地面积及对应的规划条件分期开发,并按分宗土地证书记载的规划建筑面积办理对应楼幢预售手续。办理预售前存在增加计容(或不计容)建筑面积应补缴土地价款的,可按分宗的土地面积核算应补缴的土地价款,补缴土地价款并修订土地出让合同后,按分宗的土地面积办理对应楼幢预售手续。
公积金缴存比例调整
不影响申请房贷
减轻企业负担政策措施目录清单(第四批)第22条提到,自2016年5月1日起,我市住房公积金高缴存比例调整为12%,低缴存比例调整为5%。而在调整前,重庆市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为7%~15%。
主要支持困难企业
市公积金中心相关负责人之前就表示,这并不是普调,主要支持对象是经营困难企业。企业可根据自身经济情况,在我市规定范围内确定具体缴存比例。缴存住房公积金确有困难的企业,经本单位职工代表大会或工会讨论通过,可申请缓缴,等情况好转后补缴。
调整前,重庆市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为7%~15%,其中超过12%的部分需按规定缴纳个人所得税。此次调整后,重庆市住房公积金的低缴存比例将下调至5%,高比例为12%。目前,我市对生产经营困难企业的认定提出两个条件:连续亏损三年以上,且职工月平均工资低于上年度全市城镇非私营单位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50%的;或者停产停业,且连续停发工资超过半年的。原则上,暂缓缴存每次不超过一年。
不影响申请购房贷款
假设调整后缴纳比例降低到5%,那单位和个人分别要缴纳5000×5%=250元,企业和个人分别少缴纳了250元。那么,个人每个月的现金收入就会增加250元。
此次政策调整,不会影响职工申请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目前,我市住房公积金贷款倍数为个人账户余额的25倍。以申请贷款40万元为例,职工及配偶账户余额合计仅需1.6万元即可;而且,按照我市现行政策规定,贷款职工按时足额缴存6个月以上,如账户余额不足的,允许其以自有资金进行补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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