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3日晚间,万科企业股份有限公司公告宣布,公司第十七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于7月1日下午在深圳(楼盘)举行,会议以11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通过了“关于不同意深圳市钜盛华股份有限公司及前海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提请召开201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据悉,会议应到董事11名,亲自出席及授权出席董事11名,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观点地产新媒体此前报道,万科在26日下午突发公告,宣布近日收到公司股东深圳市钜盛华股份有限公司及前海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向公司发出的“关于提请万科企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召开201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观点地产新媒体查看到,钜盛华和前海人寿作为合计持有公司10%以上股份的股东,提请公司董事会召集201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关于提请罢免王石、郁亮、乔世波等7人董事职务的议案、关于提请罢免张丽平等3人独立董事职务的议案,以及提请罢免解冻、廖奇云公司监事职务的议案。
万科表示,公司将于近期召开董事会,审议有关请求。董事会将根据法律、行政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在收到请求后十日内提出同意或不同意召开临时股东大会的书面反馈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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